大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关于依法处理无主车辆的公告 近年来,大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在执法办案及日常工作中查获一批原主及当事人不明确的车辆(查看附件)。目前暂未找到涉及车辆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同时将车辆信息予以公示。 请车辆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车辆所有权证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大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进行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公安机关将作为无主涉案财物,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公告 大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