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乡、镇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为了让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村里得到更好更快到位贯彻落实,大田县推行乡、镇住村特派员做法,进行积极有益探索,值得借鉴。
本网讯(记者:颜全飚) “国庆、中秋放假期间,我手中盖出了四个印,出具党员关系证明、林木砍伐审批申报、医保卡注销等。”10月9日,驻大田县上京镇隆美村住村特派员乐晓梅说。自从掌管村支部、村委的两枚印章后,乐晓梅吃住在村里,感觉自己的工作更加琐碎,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知道更多了,很接地气,真正融入到隆美村这个大家庭里了。 乐晓梅于去年8月闽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就成为了大学生村官,如今,多了一个特派员角色,她将加大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把村里各项事业基础打牢。让乐晓梅有了满满的成就感,这缘于上个月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在县里部分建制村试点推行乡(镇)住村特派员制度,该县以现有安排大学生村官的建制村为试点,将大学生村官作为乡(镇)住村特派员,首批住村特派员共有36人。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县所有建制村铺开。 住村特派员主要履行职责有,做好宣传引导,宣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政治理论、农业实用技术、科学文化等知识;参与村级事务,负责村里各类会议的记录,以及报告材料撰写、文书档案整理等工作,代管和使用好村党支部、村委会印章,如实登记印章使用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管理规范化;督促规范管理,帮助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醒督促村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制度;还有献策村级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开展帮扶服务,督促按时召开住村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 制度实行以来,乐晓梅最深的感受是,自己在村里日常办公,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了,给老百姓办事带了极大便利。村干部除了负责村里事务,还要照顾农活等,老百姓办事都是到村主干家里,然后还得再找村文书盖章,若村干部不在,得等上好几天。现在办事只要找村官特派员就行了,乐晓梅介绍,我们将程序简化了,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她只有给村主干通个电话告知,登记在案后,就可直接办理。 与乐晓梅感同深受的,还有上京镇梅林村特派员杨开茅,他今年8月加入村官队伍,在“双节”放假期间,杨开茅走访了村里的13户贫困家庭。上个月,经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杨开茅负责村里印章管理。 就在10天前,杨开茅督促村里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落实市里的“福林贷”政策,成立林业合作社,将获得近120万元的抵押贷款,发展林业,增加村财收入,造福村民。杨开茅介绍,若他不是特派员身份,就无法办成此事。 上京镇梅林村支书田美依是实行住村特派员工作机制的积极拥护者,他说,我们村两委成员是经过推选出来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在处理一些事务上,有的甚至还存在着宗族思想倾向,弱势者有时得吃亏;住村特派员不仅补足知识短板,还进一步规范了村务管理,为公平公正护航,有力推进村里各项工作进步。 为解决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问题,下一步,杨开茅将按照县里的规定,履行特派员职责,协助乡(镇)党委负责做好村“两委”干部和乡镇驻村工作队住村考勤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作为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和乡镇干部年终考评的依据。 大田县委组织部部长王怀斌告诉记者,县里在各乡(镇)设立“住村工作办公室”,住村特派员坚持“引导不领导、参与不干预、献策不决策、搭台不唱戏、督查不监察、服务不增负”的工作原则,列席参加村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协助村“两委”工作,受理代办村民事务,监督村级组织规范运行。县里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村特派员学习、例会、请销假、离村告知、重大事项报告、“召回”调整等制度,确保住村特派员真正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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