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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动”的山林“动”起来
2017-08-04 16:52:47 彭 峰 来源:8月4日 《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记者 彭 峰
  7月19日,三明市林业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这是对我市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金融创新的肯定和鞭策。
  “要让‘不动’的山林‘动’起来;让林权可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让林子不用采伐,也能变现。”5年前,这只是我市林农深埋于内心深处的期盼。如今,他们的愿望已变成了现实。
  创新林业金融产品,让“动”的渠道更多样
  去年,我市在已有的林权按揭贷款、林权支贷宝等业务基础上,又与三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了“福林贷”业务。目前,这款普惠制林业金融产品,已在全市范围推广,满足了林农小规模造林育林的资金需求。截至7月21日,全市已授信67个村、2195户、18791万元,发放贷款50个村、538户、5512万元。
  “原先,林农手中的自留山、责任山、林场股权等零星分散的小额林业资源很难盘活。这款产品的推出,让作为不动产的山林,能快速变现,‘流动’起来。即使营林的规模很小,也能抵押贷款。”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谢锦斌说。据初步统计,我市以“福林贷”模式预可盘活森林资源710多万亩,预可盘活林业资产230多亿元。
  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搭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平台,林农向银行申请贷款,由合作社提供担保,林农又以其自留山、责任山、林场股权等小额林业资产为合作社提供反担保,并由合作社统一监管。金融机构按照“一户一档”原则,精准建立林农经济信息档案,并以村为单位,依托林业合作社等组织,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为该村林农提供贷款担保,林农按2000元至2万元入资担保基金,贷款额度按保证金最高放大10倍、最高20万元确定。
  同时,农商行还降低了林农融资成本。授信额度一次审批、3年内循环使用,利率比普通农户贷款优惠3成;可为符合贴息条件的林农,代理每年3%的林业贴息申请;对“福林贷”全部实行自主评估,不收评估费。
  其实,在创新林业金融产品上,我市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5年,率先在林权抵押贷款上“破冰”。2014年,又在全国首推林权按揭贷款产品,将贷款期限延长为15至30年,融资成本控制在月息0.6%以下,以适应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的特点。2015年,再推出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林权支贷宝产品,使林农可用拟购买的林地作抵押,像买房一样买林子。
  从林权抵押贷款,到林权按揭贷款,再到林权支贷宝、“福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的推广,既解决了大户大额贷款难题,又兼顾了散户小额资金需求,让“不动”的山林“动”起来的渠道,变得更多样。市林业局副局长潘子凡说:“这对调动林农积极性、推动森林经营、促进资源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让“动”的方式更稳当
  如果把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比作破解林农贷款难题的长矛,那么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就是确保推出来的每一款林业金融产品都能良性运行的厚盾。
  关乎金融风险防控的问题,可谓是贯穿于林农贷款的全过程。
  林农申请贷款时,林子还未采伐,其价值如何评估?
  2014年7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林业总公司、福建乾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了三明中闽林权收储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陈金曙说:“我们可以组织专业评估团队,对林农申请抵押贷款的林地进行全程跟踪,对拟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全覆盖评估,保证评估的公允性,最大程度减少高估、虚估而引发的风险,然后再为银行出具贷款建议书。”
  目前,全市类似的林权收储机构已有12家。这些林权收储机构,都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有为林权抵押贷款担保及不良贷款林权收储兜底功能,解除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已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如何规避森林火灾、病虫灾害、盗砍滥伐的风险?
  我市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三明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三明分公司合作,在现行政策性森林综合保险(全省统一保额为680元)基础上,叠加林权抵押贷款全额保险,保险费率仍为0.22%,增加的保费,按年由贷款人交缴,县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此外,还采取由林权收储公司将抵押的森林资源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管的办法,防止盗砍滥伐等人为破坏带来的风险。
  放贷后,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林权抵押物该怎样处置?
  我市与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公司合作,一旦林农贷款出现风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收购林权抵押物,并进行公开拍卖,变现资产。“如果在拍卖中出现流拍,我们还可以对林权抵押物进行收储,实现资产变现。在偿还贷款本息后,将剩余资金返还贷款人。这彻底打消了银行的顾虑。”陈金曙说。
  在统筹考虑收储机构、银行、保险、林农、林业企业等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我市建立健全了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等“五位一体”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这一机制,属全国首创。既让“不动”的山林“动”起来的方式变得更稳当,也促进了林业与金融的深度“联姻”。由于防控到位,林业金融新产品运行至今,尚未发生不良情形。
  健全支持服务体系,让“动”的过程更顺畅
  “推进林业金融创新,需顾及方方面面问题。”潘子凡说,为让“不动”的山林“动”起来的过程变得更顺畅,市委、市政府不断创新林业金融支持服务体系,保障林业产业发展。
  一旦发现新问题,政策层面的研究随即跟上。目前,市政府已先后下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调整抵押出险的林权变更登记程序的通知》等文件。市林业局分别与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印发了《关于合作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从政策上鼓励和支持了我市的林业金融创新工作。
  尽管我市财政并不宽裕,但还是鼎力支持林业金融创新工作。市财政在预算中安排3000万元,设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其中,在组建三明中闽、三明金晟两家林权收储有限公司过程中,市里协调国有单位分别出资2000万元。财政性资金的介入,极大地提高了林业金融推进中的公信力。
  以前,林业经营主体需要贷款,必须直接到各金融机构咨询,既费时又费力。在去年第十二届林博会期间,由市林业局和市银监局搭建的三明林权交易中心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这是一个力推“林权流转与金融服务”的机构,注册资金达1亿元,由国有控股企业——三明金晟林权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可以为林农、林业企业及社会组织办理森林资产评估、资产收储、金融服务等业务。
  其实,为了让更多的林业经营者,享有更全面的“一站式”林业金融服务,我市早在2014年11月,就依托三明中闽林权收储有限公司,设立了三明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去年7月,三明金晟林权收储有限公司也入驻中心。目前,中心设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可提供“六项代理服务”,包括代办资产评估、代办委托公证、代办叠加保险、代办抵押登记、代办债权保证、代办贷款审批。
  通过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作为不动产的山林,真正实现了“流动”,为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表示,下一步,林业部门将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以推广林业金融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林改继续深化拓展,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三明变为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