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陈有来)8月2日,国家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河长办副主任王冠军一行到大田县调研河长制工作。县长林金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怀斌一同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屏山乡内洋村、桃源镇桃新村和县河长指挥中心,实地察看了河长公示牌设置及河道管理情况,了解大田河长制相关规章制度、经验做法等。当天下行,调研组一行还召开河长制专题座谈会,听取市、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和相关部门、乡镇、村基层河长们的意见建议。
2009年,大田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抓好境内两条河流的治理。2010年,大田县集中涉矿涉水等部门和行政执法力量,组建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初步解决了“九龙治水、群龙无首”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大田县不断深化河长制,提出了“污在水中、源在岸上、根子在人”的治河思路,建立“一河一长、一河一策”等工作机制,完善巡河、晒河、治河、护河管护体系,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境内两条主要流域水质均达到I类标准,2015年福建省深改领导小组将大田县“严管、勤查、联动、重罚”的河长制做法向中央深改组作了汇报,今年6月大田县河长制工作经验在太湖流域第二次河长制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王冠军肯定了大田县河长制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成效好,特别是大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落实党政同责,在执法、监督、考核制度等方面的落实到位,每日巡河、晒河等工作机制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创新性。王冠军说:“大田九年的坚守,使河长制工作进入了常态化阶段,这是十分难得且可喜的”。
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王冠军指出,大田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结合“四个到位”,进一步完善、梳理河长制工作。要按照“每一条河流都要有河长”这一要求,实现河长制全覆盖;要落实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的要求,总河长特别是区域的总河长,要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要根据六项任务的要求,结合大田实际,完善“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做到目标、任务、措施可监督、可考核、可问责;要提升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河流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把如何扩大社会参与、吸引社会资金加入等问题作为完善河长制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水平,打造河长制升级版,为全国河长制工作提供经验。 县领导章玲、詹冬华、杨兴和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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