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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埋儿奉母》
2017-06-30 09:53:39 林生钟 来源:6月30日 《三明日报》第B3版  责任编辑:  




    

●林生钟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元代的先贤郭居敬编撰了《二十四孝》,他“博学好吟咏,诗文不尚富丽。性至孝,事亲左右承顺,得其欢心。既没,哀有过而与礼称。”《延平府志》记载,郭居敬“尝摭虞舜而下二十四人孝行之概,序而诗之,名二十四孝诗,用训童蒙。时虞集、欧阳玄诸名公欲荐于朝,居敬牢让不起。今隶大田。”
  孝有四种境界:小孝养其身;中孝养其心;大孝养其志;至孝养其慧。也就是说,能孝敬自己的父母是小孝;能孝敬天下的父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大孝;能成就圣贤、普利众生,使千秋万代的人获益无穷是至孝。
  郭居敬性至孝,他将流传深远的古代孝子孝行进行增删,故事配以图画和五言绝句,情节感人,通俗易懂,诗句也朗朗上口便于记忆,非常适合儿童和老百姓阅读。孝典教材刊行后,广泛流传,影响到日本、朝鲜、韩国等国。
  但对于《二十四孝》的理解,自古褒贬不一,尤其《埋儿奉母》这章,不少人抨击其为愚孝。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的《后记》评论:“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致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清代蔡振绅经考证认为,自古以来人们传诵的郭巨埋儿故事,被曲解了。他在《八德须知初集·二十四孝》里这样写道:“(汉)郭巨,字文举。家贫子尚幼,母减食与之。巨因贫难供母,子又分甘,乃乘子出,进食。一日,子溺毙,妻惶泣。巨曰,毋惊母,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盍埋之。妻不敢违,遂掘坑三尺,雷震子苏,见黄金一釜,上有字云云。姜履先生说:埋儿事,诸儒皆非之,得林县人所传,始知‘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之言,割慈忍爱、曲体母心者至矣。所以惊天地,泣鬼神,一釜黄金,得自凄怆之顷。而雷苏其子,破涕为笑,孰谓皇天无眼耶。”
  白话文的解释为:汉朝时,有个姓郭名巨的人,表字文举,家里穷苦。他有个儿子很幼小,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常常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给了孙儿。郭巨因为家里穷,很难奉养母亲,现在儿子又要与母亲分食,如何是好。于是总等着儿子不在家里时,再给母亲送去食物。有一天儿子掉在水里淹死了,郭巨的妻子惊慌得哭了起来。郭巨说,你不要惊动了母亲,儿子可以再有的,母亲是不可以再得的,何不把儿子埋了。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丈夫的话,就在地上掘坑,挖到三尺多深时,忽然天上一个响雷,把儿子震活了。并且,地里现出一釜黄金,上面写着是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
  本来,故事是要赞扬郭巨的孝顺,可年幼的鲁迅读了后,竟然“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的”,竟然对这些孝子产生了抵触心理,“不仅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父亲去做孝子了”。这是何等的悲哀!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后人曲解,而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
  按蔡振绅的说法,郭巨的动机是好的,没有恶意也不是故意违反天理,所以得到上天的奖励。郭居敬并未宣言以礼杀人,他在《二十四孝》里选编了这个故事,其真实的意思是肯定郭巨的孝行,否定郭巨埋儿违反天理的行为。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撑。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积淀了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将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