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林朝阳)近年来一些养殖户在水库中进行网箱养殖,致使水质富营养化和水环境质量下降。日前,市、县级分别下发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街面水库大田库区、尤溪库区全面禁止网箱养殖。 大田县成立街面水库大田库区网箱养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挥部,成立由县生态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等9个执法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组,常驻闽湖,开展闽湖库区网箱养殖综合执法工作。 据了解,从明年4月1日起,该县将对街面库区整个大库进行封闭,禁止鱼饲料等所有生产资料进入库区。综合执法工作主要对明年7月1日后未拆除上岸的网箱及附属设施,依法强制清理。当前,养殖网箱在成鱼出售后必须自行拆除,不主动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擅自新增网箱、新下鱼苗的,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该养殖户大库收益分红,其网箱及附属设施不予收购和奖励,并予以立案查处和强制拆除。 对举报新下鱼苗的给予举报人奖励3000元/起,对举报新增网箱的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起,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748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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