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林起煌 通讯员:郑上卿)3月10日,家住在大田均溪镇凤山东路的高女士、黄先生等八位居民来到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领取了自己的居住证。高女士满心欢喜地说:“公安部门出台的居住证政策,给我们这些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解决了我孩子读书,以及我自己本人办理公交卡、考驾照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居住证制度是福建省公安厅推行的一项便民惠民户政改革新举措。居民只要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的,都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可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比如公租房申请、孩子就学、出入境证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问题,都随着居住证制度落实而解决。 在大田做生意的黄先生欣慰地说:“我是陕西省的,在大田做生意。居住证制度很及时,让我今年的新车可以在大田挂牌了。让我们这些异乡人在这儿找到了家的感觉。” 我省的居住证采用带CPU芯片的IC卡,全省统一样式,由省厅统一对居住证白卡进行加密后下发各地制证,一般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本人携带《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当地派出所领证,有效期一年。 居住证按照“一地办证、全省通用,换地变更”的要求,对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住址的,不再重新换发新证,直接将原证中的居住地住址通过可擦写的方式变更为新的居住地住址,实现全省“一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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