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日前出炉。“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面积20万亩,其中赎买试点实施面积14.2万亩,赎买的重点为矛盾最突出的人工商品林中的成熟、过熟林。其中,我市实施改革试点面积4.5万亩,其中赎买试点实施面积4万亩;永安市、沙县被列为首批省级试点县(市)。 据介绍,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发展和保护统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为重点,统筹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通过赎买等改革措施逐步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完善森林生态功能,有效解决林农利益和生态保护的矛盾,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全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主要坚持政府主导和自愿公开等原则,具体改革方式主要包括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等,争取到2017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到2020年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率先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双赢目标。 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具体价格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革资金由设区市和试点县根据改革形式多渠道筹措,省级财政根据各试点县(市、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等改革试点开展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本报记者 李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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