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季度,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消防大队将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9月30日在全县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抽查对象 (一)全县6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单位。 (四)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六)其他需要抽查的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单位的消防组织、消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7.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具体监督抽查单位场所见附件,我大队将于7月3日开始派出检查组对被抽查到的单位进行检查,请被抽到的单位按照抽查内容做好准备。 201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