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为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经大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季度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全面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三明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金东大队长担任组长,大队全体防火监督干部担任成员,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落实。 三、抽查时间 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9月30日 四、监督抽查对象 (一)全县 6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党政机关、电力通信等单位。 (四)高层、地下建筑及易燃易爆场所。 (五)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六)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其他需要抽查的单位。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第三季度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单位的消防组织、消防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安全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7.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1、第三季度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2、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检查: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队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结合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确保夏季消防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消防安全监督抽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大队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2.要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大队结合支队2015年度防火监督工作意见的要求合理安排监督抽查量,确保年内重点单位监督抽查不少于3次,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数量原则上可以按照2:1的比例确定。大队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福利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夏季消防安全。大队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务必要全面、细致,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消防安全行为的单位场所,必须严格履行监督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到位。 3.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队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各大通信运营企业,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案例警示及手机短信等形式,集中宣传“消防安全二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提示夏季火灾风险,提示群众不进入不安全场所。要利用各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消防执法行动,营造强大声势。
附件:抽查场所单位列表
201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