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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大田县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
2015-01-14 16:33:44 教育办 来源:大田新闻网  责任编辑:  
田委组综〔2014〕31号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大田县村干部联系服务
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支部),国网大田县供电有限公司、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田经济开发区党委:
    现将《大田县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8日

大田县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为推进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树立农村干部干事、创业、为民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村干部是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执行者、落实者,是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带头人,是联系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主体。建立并落实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就是要明确村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任务和要求,促使村干部始终在群众身边,听群众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团结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进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主要内容
    1.实施“六要”群众工作法。全面落实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作主、要监督、要满意的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推行“五事”服务管理机制。村级组织在议事决策中要按照干群议事、集体定事、承诺干事、村民监事、考评亮事等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在增收致富、子女上学、饮水、行路、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实行轮班坐班制度。原则上各村每天至少安排1名村干部在村部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日常事务,方便群众办事。村级事务量较少的村,可由乡镇与村商定后,合理安排村干部轮班或坐班,确保群众随时办事有人接待、办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必须带头在岗在位,遇防火、防汛、抗震减灾等特殊时期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村“两委”成员必须全部在岗在位。
    4.经常入户走访。村干部要逐户走访群众,面对面地与村民谈心交心,及时了解利益诉求,听取意见建议,疏导群众情绪,调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问题。对外出务工或经商村民,要用电话等形式保持沟通联系。任期第一年,村主干要走访遍所有农户,平时入户走访每月不少于10户;其他村干部每年走访责任片(组)内所有农户不少于2次。
    5.收集民情民意。各村要设立民情收集点,建立民情台账,村干部要随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对超出村级组织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报送乡镇民情处理站(依托乡镇党政办)提交乡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对超出乡镇职责范围的问题,乡镇要及时提交县民情处理中心(依托县委督查室)转办督办、协调处理。
    6.带领群众致富。村干部要理清发展思路,大力推进“党建富民强村”工程,带头发展致富项目,帮助群众选准发展路子,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群众解决技术、市场、信息、资金等问题,增加村民收入。有帮带能力的村干部每人联系帮带农户3-5户。
    7.开展结对帮扶。村干部每人结对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病灾户、低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众以及信访重点户等1户以上,每月至少走访1次。
    8.实行农事村办。设立村级便民服务室(党群服务站)为村民申请、办理婚育证件、户口迁移、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建房审批、涉农补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提供服务。受理、代办村民申办事项的工作人员可由村“两委”指定一名村干部兼任,也可以由村干部轮流当值。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推行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乡村干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组织实施,把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严守工作纪律。要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不得增加群众负担,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对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视情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强监督考核。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村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推动工作落实。乡镇党委要把联系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中共大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4年12月  日印发